logo圖片

網站地圖

字級設定


 現在位置:  首頁 / 消息管理 
教導處最新消息-檢送苗栗縣113學年度「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作業簡章」
首頁 列表 開新視窗 前往友善列印頁面
點擊 複製連結 開新視窗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 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平台

一、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辦理。

二、旨揭人員認證資格說明如下:
1. 中華民國年滿20歲(含)以上國民設籍苗栗縣滿6個月以上,或3年內曾受聘本縣各國民中小學授課節數達100節以上(請開具服務證明,並填妥附件二)。
2. 無教師法第14條、15條及16條各款 、 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6條、第7條、第8條及第9條各款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。
3. 前開申請換證者於申請期限內113年4月08日(星期一)至113年4月22日(星期一)止,採網路報名,網址:https://reurl.cc/8W8QjX ,填報相關資料,並於113年5月11日(星期六)認證時攜帶相關資料至本縣造橋國小參加甄試。

三、通過認證者參與本土語文類別(客語文及閩南語文)者應參加造橋國小辦理36小時之苗栗縣113學年度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專業培訓(其餘類別均參與12小時教育專業課程),專業培訓時間為113年5月18日(星期六)、113年5月19(星期日)、113年5月25(星期六)、113年5月26(星期日)8時30分至16時30分、113年6月1日(星期六)8時30分至12時,地點為造橋國小;參與本土語文類別(原住民族語文)者應參加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,辦理36小時之苗栗縣112學年度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專業培訓,相關培訓資訊公告於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網站(https://mlierc.mlc.edu.tw/Public/Index)。

四、本案全程參與者,始發給本縣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,每張證書,有效期間為6年(自113年8月1日至119年7月31日止)。


相關檔案

212703_0060243_苗栗縣113學年度辦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作業簡章.odt
212703_0060243_苗栗縣113學年度辦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作業簡章.pdf


發布時間: 2024-03-21 12:39:38
發布單位: 西湖國中教導處


地址:苗栗縣西湖鄉龍洞村一鄰一之一號
電話:037-921016 傳真:037-923372
最後更新時間:2024-05-03
回頂端